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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袋式除尘器等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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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袋式除尘器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建设期为2年,一期计划于2009年6底投产。
1.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供货范围
1) 脉冲袋式除尘器39台:
2)轴流风机设备15台;
3)螺旋输送机3台:
4)眞空清扫机2台:
5)装袋机4台:
6)卸料阀6个
及以上设备相应的附属设备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相关的资质证件;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1.4.5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6 业绩
近三年以内具有袋式除尘器等设备用于相关行业的3个及以上合同供货业绩。
1.5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 2月16日
1.8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2月20日 18:00时截止
1.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9 年2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10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青海黄河水电大楼南侧裙楼二楼2002室
联系人:李健羽
电 话:0971-6322926
传 真:0971-6322917、6322926
Email: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1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3月5日9:30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青海黄河水电大楼南侧裙楼二楼 2010室。
1.12招标人将于2009年 3月5日北京时间9:30点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青海黄河水电大楼南侧裙楼二楼2010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1.13其它
1.13.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3.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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