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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轻轨三期环控电控柜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轻轨三期环控电控柜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轻轨三期环控电控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长春轻轨三期环控电控柜采购
交货地点: 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的全部货物到达现场40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或当地公证件原件);
3.2、生产厂家须具有3C认证(原件或当地公证件原件);
3.3、业绩要求:投标厂家的产品必须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运行业绩;
3.4、提供07、08、09年或08、09、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必须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可靠性,显示长期的赢利能力,不能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原件或当地公证件原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C认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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