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袋复合式除尘器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
所在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13/04/15
截止日期:2013/04/19
标讯内容:
受委托,现对2×330MW机组静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技术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概况: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机组编号8号,9号),其中8号机组2006年4月投产发电,9号机组于2007年5月投产发电.每台机组锅炉尾部原配备两台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设计生产的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由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实施,目前烟尘排放无法达到环保标准要求,为了提高除尘器效率,保证烟尘排放达标,需要对原电除尘器进行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技术改造.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电袋复合除尘器的本体结构及辅助设备(包含各辅助系统,如除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和安装调试等方面.本工程包括整个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设计,设备及其附件的选型,配套,供货,安装,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服务,最终交付,售后服务,检修和质量保证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可使用国外有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作为其技术支持分包商.
3.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1.4 业绩
3.1.4.1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建筑,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总承包业绩,至少有2台300MW及以上电厂电袋除尘运行并通过性能考核的成功投运业绩;或有在建350MW电厂电袋除尘总承包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1.4.4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文件,包括电袋除尘的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3.1.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投标人与其技术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2)投标人的技术合作方针对本工程整体装置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报名前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绩明细 企业 性质 企业
资质 股权 结构 注册 资金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含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参与投标;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超过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前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
2,公告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至2012年4月1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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