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袋式除尘器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
所在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13/12/13
截止日期:2014/01/02
标讯内容:
一,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内容:袋式除尘器及相关服务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基本技术规格
01 投料区及原料皮带转折,提升机入口处除尘器Ⅰ 1台/套 气量28000m3/h
02 粗细筛,破碎机,原料混合大皮带处除尘器Ⅱ 1台/套 气量90000 m3/h
03 精筛,成品皮带,成品斗提处除尘器 1台/套 气量23000 m3/h
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项目现场散点粉尘情况,进行技改方案的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2,投标设备应包含技改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袋式除尘,风机等)及其配套的各专业材料采购(含必须有支撑件材料);
3,投标设备及材料的制造,预制,防腐,安装,调试等以及与现场相关设备的连接等(包括必须有的支撑件的安装);
4,现场原有相关设备,管道的拆除,清理;
5,本次招标属于交钥匙工程,设备现场拼装焊接及变径制作均由投标商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所列,对其中任何一条的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书,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具备履行合同供货和提供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的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6.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设计,制造业绩,在国内有相同或相似装置2台以上袋式除尘器制造和使用经验,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或者在国内有投产装置散点粉尘技改成功运行的1套以上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应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且得到业主好评与认可,如提供虚假业绩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2月13日起每天9:00-11:0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U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人可以在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后将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至本公司电子邮件购买标书.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必须注明:“ 13ATDT32335项目招标文件费”以方便财务查询确认来款,未填写项目编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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